如果哪天你疑惑了
請看看這個分類
這些是你曾經的觀念
或許可以讓你即將走上歧路時走回正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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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突然在思考一個問題
不要因為喜歡女朋友而愛,要喜歡一個人才愛
這句話是對的嗎?
我想
兩個在一起的人
先有名份還是先有感情都沒有差吧
活了快21歲,也讀了不少論文
感情這種東西
他其實就是一種強烈的反應
但,再強的反應一定會消退
依照大部分的研究結果
兩年後再一起的兩個人早就沒有激情了
說是感情,我更相信還會在一起的兩個人是因為責任
因為我是他男/女朋友而在一起的責任
再加上一點生活偶爾碰出的幽默跟小浪漫
先有感情在再一起還是先在一起再有感情?
都沒差吧
自由戀愛在中國已經實施快一世紀了
不良婚姻不是一樣有很多?
只是好處是,如果真遇到錯的人就離開
如果只是對女朋友有感情
那麼他可以對任何女生都有感情
這句話是不是有瑕疵?
我看了愛情故事
又看了PTT某些故事
我想...分手一定是兩個人都出了問題
只是劈腿的那個問題比較大而已(劈腿真的很糟,沒感情為甚麼不分手讓他去找尋自己的幸福,還要在其他人之間徘徊)
被劈腿的那個
或許就是沒做好維持感情的工作八
不管多親密的人
一定會有起起伏伏的相處狀態
會吵架、會親密接觸、會冷戰、會放閃
但既然再一起了
我想就是認同或者希望他成為你最親密的人吧
既然這樣
就改變自己或者改變別人
用溝通跟包容還有道德讓彼此成為最讓人羨慕的情侶吧
當然
如果走到最後不行了,請讓自己不要痛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