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如果哪天你疑惑了

請看看這個分類

這些是你曾經的觀念

或許可以讓你即將走上歧路時走回正途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 

最近突然在思考一個問題

不要因為喜歡女朋友而愛,要喜歡一個人才愛

這句話是對的嗎?

我想

兩個在一起的人

先有名份還是先有感情都沒有差吧

活了快21歲,也讀了不少論文

感情這種東西

他其實就是一種強烈的反應

但,再強的反應一定會消退

依照大部分的研究結果

兩年後再一起的兩個人早就沒有激情了

說是感情,我更相信還會在一起的兩個人是因為責任

因為我是他男/女朋友而在一起的責任

再加上一點生活偶爾碰出的幽默跟小浪漫

 

先有感情在再一起還是先在一起再有感情?

都沒差吧

自由戀愛在中國已經實施快一世紀了

不良婚姻不是一樣有很多?

只是好處是,如果真遇到錯的人就離開

 

如果只是對女朋友有感情

那麼他可以對任何女生都有感情

這句話是不是有瑕疵?

我看了愛情故事

又看了PTT某些故事

我想...分手一定是兩個人都出了問題

只是劈腿的那個問題比較大而已(劈腿真的很糟,沒感情為甚麼不分手讓他去找尋自己的幸福,還要在其他人之間徘徊)

被劈腿的那個

或許就是沒做好維持感情的工作八

 

不管多親密的人

一定會有起起伏伏的相處狀態

會吵架、會親密接觸、會冷戰、會放閃

但既然再一起了

我想就是認同或者希望他成為你最親密的人吧

既然這樣

就改變自己或者改變別人

用溝通跟包容還有道德讓彼此成為最讓人羨慕的情侶吧

當然

如果走到最後不行了,請讓自己不要痛苦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udaniel9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